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学生工作管理 >> 正文

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学生会财务财产管理办法

发布者:机电暖通维护员    发表时间:2016-09-27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学生会财务财产属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学生会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帐。具体细节如下:

一、学生会活动经费支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每项活动开展之前,由部门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严格的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上报学工办。

三、所需款项经院学工办负责老师批准后,方可领取款项。

四、学生会各项经费的使用,办公室严格进行财务登记。

五、为了增加活动经费的透明度,每个月初在例会上由办公室公开汇报上个月的经费情况。

六、任何个人不得转借挪用学生会活动经费。

七、学生会的财产管理细则:

1、任何组织或个人,如需借用办公室内的物品时,需提前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申请,学生会视物品的情况,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批准。

2、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公共财务时应爱惜,不得故意损毁公共财物或据为己有,一经发现学生会视情节的严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3、学生会办公室享有对学生会办公室内物品的综合管理权,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应登记在册,并对各类物品的使用、借用情况建立详细的记录。

4、任何组织或个人借用学生会办公室的公共财物后均应及时归还。如故意损坏5、如有丢失损坏须按原价赔偿。

八、经查明核实违反上述规定者,追回经费损失并按上述相关部分给予处分,直到退出学生会组织。

九、本制度解释权归院学生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