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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机电暖通维护员    发表时间:2016-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禁止大声说话、打电话、听收音机、洗漱、弹奏乐器、乱窜寝室等。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在宿舍逗留。

(3)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寝室内务整洁,定期打开门窗通风。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扔果皮、杂物,不乱倒乱泼脏水和饭菜。严禁向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

(4)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

(5)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无人要锁门、人走要熄灯,不许随便更换锁,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宿舍举办舞会和不健康的活动。

(6)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

(7)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

(8)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严禁携带和藏匿刀、剪刀、木棍、铁棒、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 

(9)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在外面住宿,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和节日期间,未经辅导员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10)学生宿舍放置计算机,要按照学院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制度使用,禁止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黄色、影响学院稳定等信息。

(11)要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楼内的生活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鸣放音响和饲养宠物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12)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和发现坏人作案要认真查问,及时报告;发生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学生管理部门和保卫处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