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规范学习活动,树立优良学风,提高学习质量,不断增强学院党员和教师的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和激励党员和教师凝心聚力,推动学院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习的目的、内容
(一)学习目的
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广大教职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理论水平;自觉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筑牢信仰的根基,努力成为学生理想、信念和道德的表率,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指导者重任;掌握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和新形势、新要求,了解和掌握学校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改革发展上来,提升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为学校申本创大贡献力量。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历次到内蒙古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4.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5.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认清历史趋势,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做好现实工作。
6.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7.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做到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8.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9.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高等教育理论,研究解决学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0.上级要求的其他学习内容。
二、学习的时间、形式
(一)学习时间
学院党总支每月组织政治理论集中学习至少两次,原则上双周周四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安排。参加学习的人员通常为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人员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通知为准。学院各党支部每月组织政治理论集中学习至少两次,学习时间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安排。不得随意占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
(二)学习形式
学院党员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理论学习由党总支统筹安排,各党支部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学习由教研室所属党支部组织安排。
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两种形式。集体学习以精读原文、专题讨论、观看视频、专题报告、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自主学习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学习强国”APP等平台等方式进行,提高学习效果。倡导、推动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鼓励教职工加强理论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有理论深度和能指导实际工作的文章或调查报告,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品德修养与业务素质。
三、组织管理
(一)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由学院党总支统一领导,不断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拟定、检查、指导、考核等工作。学院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以及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
(二)学院党总支根据学校党委指导性学习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学习计划;负责本部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督促检查工作。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不得随意占用,确保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三)各党支部要根据学校党委和党总支的学习计划制定各自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党员和党外知识分子进行学习。建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出勤情况、学习记录、学习总结、学习影像资料、活动情况、讲授党课等,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报党总支积分备案,积分细则如下:
个人积分办法:
1.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按要求到场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每次积1分,包括学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以签到表和签退表为考核依据。
2.学习笔记:以学习笔记本学习记录为考核依据。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每月月底进行学习笔记检查并根据笔记质量进行评比,每次评比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积5分,合格的教师积3分,未完成学习记录的不积分。
评比优秀的标准:党总支和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均有记录;记录体现学习过程(学习目的、内容、交流、总结);有个人自学记录;内容全面;字迹清楚;有学习心得体会。合格的标准:党总支和党支部的集体学习均有记录;记录体现学习过程(学习目的、内容、交流、总结);内容全面;字迹清楚。未完成的是指学习记录次数有欠缺,未涵盖检查时间段内党总支和党支部组织的所有集体学习、主题党日、党课等内容。
3.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参加学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每次积3分;参加校级以上组织的活动、会议每次积3分,如活动、会议准备开展时间需要多个工作日,每工作日积3分并进行累积(指定专职岗位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学习、活动除外)。
4.交流发言:学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开展的专题学习、会议中交流发言每次积2分,提交布置的学习心得体会每篇积2分。
5.政治理论测试:政治理论学习测试合格线为70分,测试成绩90分以上的积5分,80—89分的积4分,70—79的积3分,补考通过积1分。
6.讲授党课:在学校组织的专题党课中进行授课的教师每次积5分,在学院党总支组织的专题党课中授课的教师每次积4分,在各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党课中授课的教师每次积3分。
7.录制微党课:组织参与学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录制微党课,主讲人员积10分,主要参与人员每人积6分。
8.学术研究:发表校级党建思政类论文、课题、获得奖项、表彰积10分,自治区级积15分,国家级积20分。
党支部积分办法:
1. 学习记录:以党支部学习记录本为考核依据。党总支每月月底进行学习记录检查并根据记录质量进行评比,每次评比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积10分,合格的党支部积6分,未完成学习记录的不积分。
评比优秀的标准: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学习计划组织进行;达到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主题党日1次的要求;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均有记录;记录体现学习过程(学习目的、内容、交流、总结);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安排能够紧密结合各党支部和专业特点并进行交流研讨至少1次;内容全面;字迹清楚。合格的标准: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学习计划组织进行;达到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主题党日1次的要求;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均有记录;记录体现学习过程(学习目的、内容、交流、总结);内容全面;字迹清楚。未完成的是指学习记录次数有欠缺,未涵盖检查时间段内党支部组织的所有集体学习、主题党日、党课等内容或未达到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主题党日1次的要求。
2.以党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的学习笔记评比中教师评优率第一名的党支部积10分,第二名的党支部积6分,第三名的党支部积3分。
3.理论测试中教师优秀率第一名的党支部积10分,第二名的党支部积6分,第三名的党支部积3分。
4.各党支部每组织主题党日观摩活动一次,积10分。
5.每学年各党支部应牵头组织党总支主题党日至少1次,每组织1次,党支部积10分。
6.各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每次积3分。
(四)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积分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认真参加学习、讨论和集体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评比组织形式如下:
1.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由各党支部书记和2名教师代表成立评分小组开展学院全体教职工的积分评定工作,随机选择2名纪检委员成立监督小组对评分全程进行现场监督。每次开展积分评定工作,评分小组成员积3分、纪检委员积2分。
2.按照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重点考核笔记的学习流程、次数、字迹、内容等方面。
3.会议、活动以参会人员签到签退表为依据。
4.交流研讨以交流发言稿和照片为依据。
5.讲授党课以党课PPT、讲稿、照片为依据。
6.党建思政类论文、课题、奖项以成果或证书为依据。
7.积分结果每月公示,有异议的教师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积分复核。
(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既形式多样、又生动扎实地进行。通过学习,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坚决克服学习讨论不认真、不深入或走过场的现象,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专业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七)党总支要及时宣传政治理论学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利用校园新闻网、橱窗、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报道有关政治理论学习动态、信息、经验和做法,努力在全校形成比学习、比进步、比工作、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八)党总支将各党支部党员教师组成“互检互查互促”督查小组,加强对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附则
本制度由建筑设备与自动化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设备与自动化学院党总支
2024年3月11日